通知公告
关于认真落实《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司[2019]136号)的工作安排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4-29 浏览:

各相关学院(研究院):

   根据《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司[2019]136号)、《关于启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》([2019]厦大实3号)及2019418日学校“迎接教育部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布置动员会”会议要求,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
   1.各相关学院(研究院)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,参照通知要求,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开展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,重点检查实验化学品的使用、储存、处置及台账管理。

   2.各相关学院(研究院)要建立完善本单位实验安全台账,对实验安全检查、安全隐患及整改做好记录,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,形成闭环管理。

   3.各相关学院(研究院)根据自查自纠情况,按照通知要求,对照检查,编写本单位工作总结和自查自纠报告。

    各相关学院(研究院)工作总结和自查自纠报告于513日之前报送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。

    联系人:吴惠明

    联系电话:2182575

    邮箱:whm@xmu.edu.cn

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
2019.04.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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